展现新成绩·喜迎党代会 | 贵定:激浊扬清让监督执纪有力度更有“温度”
文章来源:黔南州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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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段时间我的心里特别压抑,走到哪里都感觉有人在议论,挺难受的。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真的太暖心了……”今年10月,在贵定县沿山镇纪委召开的不实举报澄清正名会上,该镇底至村村主任董正萍流着激动地说道。
2021年3月,贵定县纪委监委接到一封反映沿山镇底至村主任董正萍损害群众利益的匿名举报信,声称其作为村主任,工作方法粗暴,私自改变修路项目损害群众利益、以村集体项目为个人谋取便利等问题。针对举报者反映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及时移交沿山镇纪委进行核查,经实地走访知情人了解情况、调阅相关档案资料,最终核实信访反映问题均不属实。随后,根据相关规定,召开会议进行了通报澄清。
祛邪必须扶正,激浊方能扬清。近年来,贵定县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最大限度消除负面影响和干部思想顾虑。多场澄清正名会,旗帜鲜明地为实干者撑腰鼓劲,让干部卸下包袱,解开心结,轻装上阵再出发。
贵定县自2018年起开始探索不实举报澄清正名和容错纠错工作,先后印发《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澄清保护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和《党员干部脱贫攻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对信访举报失实的认定、澄清程序、方式、时限等作了详细规定。在此基础上,该县纪委监委大胆探索,注重鲜活实践。
2018年,群众举报沿山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某某“不深入群众,不解决纠纷”的不作为问题,县纪委监委通过会议通报、媒体宣传等方式进行了澄清通报。
2019年,群众反映云雾镇驻村干部姜某不作为等问题,经认真核查,认定反映失实,专门进行公开澄清。
2020年12月,贵定县纪委监委在县委政法委召开干部澄清会,对反映该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曹某擅自修改组织部晋级考核方案,让自己晋级等问题失实检举控告进行了澄清。
……
在工作实践中,贵定县大胆实践,认真总结,不断改进,从制度层面有序推进了澄清正名工作,2021年再次印发了《关于对受诬告干部及时澄清事实还干部清白保护干部干事创业工作积极性的意见》《开展澄清、容错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进一步细化澄清正名适用情形和容错纠错评判标准,强化结果运用和保障措施,让敢于担当作为的党员干部吃下“定心丸”。
“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我们立足职责定位,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为担当者负责、为实干者撑腰。”据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县纪委监委在日常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对收到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经初步核实、审查调查为失实举报或诬告陷害的,在适用澄清情形的范围内,通过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对属于履职尽责容错纠错范围的,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办理,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说明,提升党员干部的工作底气,助燃干事创业热情。2017年至今,在受理的669件检举控告类信访线索中,予以了结533件,立案86件,移送司法机关4人,及时澄清问题保护干部13人,开展容错纠错1人。
与此同时,为有效防范破解信访举报中的诬告陷害行为,该县纪委监委还不断总结经验,一方面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网站、报刊等渠道,对一线干部澄清正名工作进行宣传,最大限度消除干部思想顾虑和社会负面影响,保护和调动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向广大群众推送、发放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指南,指导群众依法依规举报、实名举报,积极反映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确保做到既营造出良好的群众监督环境,又积极消除负面影响,为担当作为的好干部撑腰鼓劲,最大化凸显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对于各种举报、检举控告都要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和处理。我们对违纪违法行为绝不姑息,对失实举报及时澄清、为干部消除顾虑,让监督执纪既有力度又不失温度。”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今后,将继续积极稳妥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为担当者负责,为实干者撑腰鼓劲,激发干部的干劲、冲劲,持续释放澄清正名工作的正向激励效应。
(贵定县纪委监委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