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监察委员会 关于近三年廉政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文章来源:中共黔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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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三次会议文件(九)
平塘县监察委员会
关于近三年廉政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8月26日在平塘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平塘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杨 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本次会议安排,现将近三年县监察委员会廉政教育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廉政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1月,县监委成立以来,在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监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的法定职责,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坚持警示在先、教育在先、预防在先,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教育监督,不断强化公职人员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增强了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我们始终把加强对所有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作为履职尽责的重中之重来抓,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素养。一是狠抓思想武装。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依规治党、依法治国贯通起来,把准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推动监察工作沿着法治的轨道运行。二是及时跟进学法。坚持第一时间组织学习贯彻重要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配套文件制度,吃透内涵要义,增强法治自觉,将监察法规制度纳入全员培训重点内容,组织全县监察干部参加监督执法专业知识考试,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三是注重实践练兵。结合省监委、州监委部署开展的2018年“干部培训年”、2019年“队伍建设年”、2020年“能力提升年”、2021年“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年”等工作,多措并举提高运用法规制度监督执法能力。四是营造法治氛围。把法律法规作为廉政教育宣传宣讲的重点,组织开展监察法专题宣讲20余场次,结合“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和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向公职人员宣传解读政务处分法,向农村基层干部群众宣传监察法和民法典,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教育监督,扣紧压实责任。我们始终认真履行监察监督职责,做到慎终如始,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把加强对公职人员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动责任落细落小落实。一是扣紧责任链条。在全县开展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大约谈,县委主要领导带头约谈,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结合部门、行业、领域特点,认真查找分析廉政风险点,针对不同岗位、不同群体层层开展履责大约谈,把廉政的触角延伸到每一名公职人员。县监委成立以来,全县约谈8044人次。二是紧盯责任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围绕脱贫攻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影响工作全局。县监委成立以来,共查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16个,政务处分公职人员14人。三是倒逼责任担当。严格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公职人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打招呼,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县监委成立以来,全县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10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589人次,进一步唤醒广大公职人员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在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等主战场上持续有力发挥作用。
(三)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我们始终把增强公职人员廉洁意识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来抓,加强法律法规、廉政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和推动形成浓厚的廉政氛围。一是警示教育长效化。县监委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每年至少组织全体公职人员开展一次廉政教育,让公职人员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县监委成立以来,各级各部门召开廉政教育会议1412次,参加人数3.3万余人次。在每年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向全县公职人员发送廉政提醒短信12000余条,实现了对国家公职人员常态化的廉政教育。二是警示教育多样化。每年参加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适时通报典型案例,增强廉政教育效果。将廉政教育纳入各类公职人员培训的必学内容,县监委成立以来,安排监委干部到各单位作廉政教育专题讲座31场次,配合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党校在各类培训班上开展廉政知识讲座10余场次。三是警示教育常态化。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廉政风险防范,建立覆盖全县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及时研判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监督工作,向全县各级各部门分发党的十九大以来贵州省查处违法党员干部案件警示录124册。同时,编发、转发各类违法典型案例通报43期,为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廉政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开展案例教育,维护纪律刚性。我们坚持以案为镜、以人为镜、以事为镜,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公职人员知得失,守初心、担使命。一是注重以案警示。每年召开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过观看忏悔视频、通报和剖析查处的违法典型案例,不断强化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廉政教育。县监委成立以来,先后围绕领导干部任性滥权、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开展警示教育,接受警示教育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596人次,在今年全县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上,通报了近年来查处的公职人员违法典型案例,重点针对科级干部腐败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向广大公职人员传递了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强烈信号,始终做到“去私心、存初心、抛杂念、留信念”。二是注重以案促改。县监委坚持深化标本兼治,强化以案促改,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关键少数”,分类施治教育。认真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认真落实“一案一整改”机制,对查处的公职人员典型案件开展“一案一整改”,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健全完善制度,补齐制度短板,堵塞制度漏洞。县监委成立以来,共开展“一案一整改”35场次,警示教育干部2825人,达到查办一个案件、整改一类问题、规范一些行为、警醒一批公职人员的效果。三是注重以案施教。为进一步抓实廉政教育阵地建设,县监委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2019年投入200余万元建成平塘县廉政教育基地,精心筛选各类典型案例86个,分别设置了警示篇、理鉴篇、规矩篇、忏悔篇、自省篇等方面篇章,串点成线,形成“闭环”,提升教育基地感染力和震慑力。据统计,县监委成立以来,共有3426名公职人员接受教育。
(五)开展领域警示,剖析行业积弊。我们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特点,坚持分层分类开展专题廉政教育,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进程中探索新方法新路径。一是紧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抓廉政教育。督促政法各单位抓好政法干警的廉政教育。在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县监委主任及班子成员分别上廉政教育课4次,用政法队伍中违法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2次,开展“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讲3次,共有31名政法干警主动报告和说明问题。二是紧盯案件多发领域抓廉政教育。针对部分领域违法案件查处较多的实际,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6场次,进一步增强公职人员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紧盯腐败窝案抓廉政教育。督促关键领域部门单位抓好公职人员廉政教育。在深挖彻查克度镇窝案中,认真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和根源,督促有关部门、乡镇组织干部职工对照腐败窝案进行检视剖析、警示教育,展现了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一查到底的决心,形成了有力震慑。
(六)强化自身教育,严防灯下黑现象。我们坚决扛起自身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切实加强对监察干部廉政教育工作的领导,聘请10名特约监察员加强对监察机关的监督,利用省、州监委通报的监察干部违法案例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锻造纯而又纯、铁之又铁的监察铁军,使监察干部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据统计,2018年以来,县监委共组织对监察干部开展警示教育13次。
县监委成立以来,坚持把廉政教育贯穿到监督、调查、处置各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努力推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战略目标,促进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工作中,我们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案件查办当中,通过开展耐心细致的廉政教育,帮助被调查对象深刻反省、主动交代问题,并写下了忏悔书。县监委成立以来,全县主动向监委投案的公职人员6名。对于受处分人员,我们不摒弃、不放弃,把廉政教育贯穿到受处分人员回访全过程,掌握思想动态,做实减压工作,让受处分的公职人员“减负”前行,重新点燃干事创业的激情。扎实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公职人员公开澄清正名,旗帜鲜明为担当干事者撑腰鼓劲,大力营造清正廉洁的干事氛围。县监委成立以来,对1名公职人员进行澄清正名,有效保护了干事创业的积极性。2018年度立案41件,2019年度立案35件,立案数比2018年减少6件,降幅为14.6%;2020年立案25件,立案数比2019年减少10件,降幅达28.6%,公职人员违法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廉政教育成为全县各级各部门加强公职人员日常监督的有效举措,广大公职人员政治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营造了山青水秀、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根据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民意抽样调查显示,2019年和2020年,我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民意调查综合排名均名列全州第二位,其中“腐败现象不严重”和“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程度”等指标均排名全州第一位。
二、工作中的初步体会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我县廉政教育工作实践,有以下五个方面的认识和体会:
(一)党的领导是做好廉政教育的重要根本。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依法开展廉政教育工作,必须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于廉政教育工作全过程,在廉政教育中体现党的主张,彰显党的意志,确保始终沿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指引的正确方向前进。
(二)党委重视是做好廉政教育的重要保障。县监委成立后,监察对象大幅增加、监督任务倍增,县委高度重视监察工作,适时听取廉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倾力给予人、财、物支持,保障监察工作深入开展。县监委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带头廉洁自律,主动接受监督,从严从实加强廉政教育,对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了不正之风,为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廉政教育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强化警示是做好廉政教育的有力举措。县监委牢固树立“廉政教育既是监督,更是厚爱”的理念,始终坚持从思想根源抓起、从思想源头防起,把廉政教育工作贯穿各领域、各行业协同抓实落细,经常抓、抓经常,定期不定期深入各部门、各镇(乡、街道)开展廉政教育,做到廉政教育“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确保所有监察对象人人皆知,不断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坚决让心存侥幸者摒弃私心杂念。
(四)加强督查是做好廉政教育的有效办法。县监委坚持以督查促落实,以督查保质量,不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开展廉政教育情况督查检查,对廉政教育整体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约谈单位主要领导;对因廉政教育不到位导致单位违法问题发生的,实行“一案双查”,坚决追究责任。同时,将廉政教育督查检查延伸到村到组,延伸到群众,推动廉政教育不留空白、不留盲点,确保工作落得实、落得细,为营造平塘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作出积极努力。
(五)确保实效是做好廉政教育的最终目标。县监委切实提高实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认识,始终坚持结果导向、目标导向,以廉政教育为抓手,高位谋划监察工作,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逐年提升。
在取得上述廉政教育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廉政教育还有许多工作做得不到位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一)抓廉政教育的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一些部门和单位对抓公职人员廉政教育的认识还不到位,对自身责任还没有完全厘清,没有把抓廉政教育工作与其他工作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忘掉”的现象。同时,一些部门和单位“一把手”对廉政教育工作认识不清,出现概念混淆的情况,错误认为廉政教育是监委的事,没有认识到自身还有主体责任的监督,主体责任的监督职责没有履行到位。
(二)开展廉政教育方法不多。各级各部门廉政教育方式方法单一,利用监察机关通报典型案件进行廉政教育多,采取现身说法警示教育少;利用县廉政馆开展警示教育多,利用新型媒体开展廉政教育少。
(三)专业化水平和能力仍显不足。县监委没有单独设立廉政教育专门机构,廉政教育力量薄弱,宣传实践经验不足,宣传教育效果不佳,复合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三、下步工作考虑
县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立足职能职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敢于攻坚克难,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进一步强化廉政教育工作,推动监察工作稳步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一)扣紧压实责任,抓实廉政教育。县监委将强化政治担当,扣紧责任链条,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严格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各部门抓好廉政教育工作,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围绕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坚持以县级领导干部和镇(乡、街道)主要领导、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廉政教育重点,以上率下,做好标杆、树好榜样。
(二)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廉政教育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开展廉政教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继续加大对公职人员廉政教育力度,确保廉政意识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在依法履行监察职责中,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反映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
(三)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教育效果。不断探索廉政教育开展的多种有效方式,通过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宣传音频、视频和文字资料,及时向公职人员推送廉政教育政策法规和案例信息,特别是加强对《监察法》《监察官法》的宣传力度,实现分层分级分类全覆盖廉政教育,有效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工作氛围,促进廉政教育走深走实。
(四)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加大监察干部廉政教育专业培训力度,研究破解开展廉政教育渠道不多的问题,整体提高自身开展廉政教育能力。不断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机制,对执法违法行为“零容忍”,持续防治“灯下黑”。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这次县监委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廉政教育专项工作,在《实施方案》制定、《报告提纲》草拟、实地调研开展等各方面均得到了县人大常委会及相关领导的大力支持、指导帮助,在此,我代表县监委表示衷心的感谢!下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好这次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和要求,积极作为、开拓创新,切实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动平塘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善,为“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强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报告》稿有关名词解释
1. “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是指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深入乡镇村组进行走访,对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依法行政,督促各镇(乡、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行职责、认真落实责任、切实解决问题,以作风攻坚保障脱贫攻坚,为全县脱贫攻坚提供坚实的纪法保障。
2. “一案一整改”,是指党的十九大以来贵州省监委创新开展的以案促改工作模式,要求凡立案查处的违法案件,在立案之初同步谋划启动案件剖析、警示教育、查找漏洞、监督反思等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方面工作。案件查结后,通过“三会两书两公开”(党支部会议、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印发忏悔书、公开处分决定书、公开有关案情、公开整改情况)等形式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和案件整改工作,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3.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有机整体,不是三个阶段的划分,也不是三个环节的割裂。要打通三者内在联系,在严厉惩治、形成威慑的同时,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思想觉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早日迎来海晏河清!”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总书记又进一步提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总书记又进一步强调:“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和战略目标的提出,开拓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新境界,标志着我们党对管党治党规律和反腐败斗争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达到了新的思想高度和水平,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夺取反腐败斗争彻底胜利提供了系统的、整体的战略思想和方法之一。
4. “澄清正名”,是指对党员、干部受到的失实检举控告,通过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范围内,对有关情况进行说明,消除负面影响,切实让党员、干部放下包袱,轻装前进。
5. “政治生态”,是指各类政治主体生存发展的环境和状态,是政治制度、政治文化、政治生活等要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是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综合反映,影响着党员干部的价值取向和为政行为。2013年1月,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第一次提出“政治生态”概念。
6. “特约监察员”,是指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程序优选聘请有关行业人员,以兼职形式对纪检监察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的特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