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荔波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陈向东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文章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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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黔南州委批准,黔南州纪委监委对黔南州荔波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陈向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向东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住宿安排和宴请,违规公车私用;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向从事公务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民间借贷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接、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向东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黔南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黔南州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向东开除党籍处分;由黔南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