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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瓮安县纪委监委消息:经瓮安县委批准,瓮安县纪委监委对瓮安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松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安排,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规公车私用;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私德不修;赌博;侵害群众利益,违规摊派费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设立“小金库”;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将公权力当做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接、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杨松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瓮安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瓮安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松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瓮安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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