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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县濛江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原八级职员刘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惠水县纪委监委消息:惠水县委批准,惠水县纪委监委对惠水县濛江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八级职员刘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松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购买农村宅基地并建房,违规跨行政区域征收土地;把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选址、土地纠纷协调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松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惠水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惠水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松开除党籍处分;由惠水县监委给予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惠水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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