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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人民医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史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荔波县纪委监委消息:经荔波县委批准,荔波县纪委监委对荔波县人民医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史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史强无视纪律规矩,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德不修;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接、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史强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荔波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荔波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史强开除党籍处分;由荔波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荔波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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