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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用好问责利器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016年7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以来,黔南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聚焦政治建设、政治生态、重点领域和关键少数实施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目前共问责党组织127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776人

聚焦政治建设,践行“两个维护”。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查细照“七个有之”,加强党内监督,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到位、有偏差、打折扣,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工作不力,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其中2018以来重点对巡视交办问题线索、国务院大督查反馈问题、中央环保督查转办问题、脱贫攻坚错退漏评问题、独山县违规用地虚假整改等进行调查核实,问责119人

聚焦政治生态,营造良好氛围。织密制度笼子,围绕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意识形态、信访维稳等各方面工作,全州各级各地区共出台问责相关制度文件28个,问责更细、更严、更实。出台《黔南州尽职免责失职追责规定(试行)》,建立健全干部问责容错纠错机制,并在全州广泛开展为干部澄清证明工作,旗帜鲜明地为担当的干部担当、为负责的干部负责,让干部敢作为、有底线,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聚焦重点领域,强化问责力度。严格依照《条例》规定的六种问责情形,聚焦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违反“四风”及八项规定精神等重要领域,开展专项督察检查。2018年全州问责415个问题,较2017年增加57.79%,问责党组织67个同比增加123.33%,问责472人同比增加88.80%,处分55人同比增加14.58%,充分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执纪效果,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

聚焦关键少数,严格追究责任。按照《条例》中明确的问责主体和对象,紧盯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通过对主体对象的严厉问责,不断唤醒关键少数的责任意识,强化履职担当,倒逼责任落,又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有效督促党员领导干部积极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2016年7月以来,全州通过一案双查问责302人,其中问责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212人,问责纪检干部24人,给予纪律处分30人。

(黔南州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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