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建立案件质量内审制度 着力提升办案的质效
文章来源:黔南州纪委州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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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要重点核查笔录时间逻辑、审批权限等关键环节,确保程序闭环,让每份证据经得起检验……”这是都匀市纪委监委第一片区协作组内审人员对一起案件卷宗进行内审时的场景。
为强化案件源头治理,全过程把牢案件质量关,今年3月,都匀市纪委监委出台《都匀市纪委市监委开展案件内部审核工作制度(试行)》,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案件移前内审机制”,5个片区协作组中各明确1名审查调查经验丰富的干部担任案件质量内审人员,在案件移送审理前,对案件卷宗质量进行内部审核。
“过去总认为审理把守最后一道关,难免有依赖和松懈心理,现在设置内审人员,就是把审理关口前移,强化办案部门案件质量意识。”都匀市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介绍。
工作中,办案部门内审人员对照该制度明确的“审核清单”逐项“过筛”,从违纪违法性质的认定是否正确、证据收集是否齐全、办案手续是否完备、卷宗装订是否规范等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完善。审理介入后,内审人员协助审理部门快速掌握案情、把握重点,针对审理部门提出的补证意见进行精准补证,直到案件审结,卷宗材料从过去的“反复退补”变为“一次成型”。截至目前,开展内审案件61件,内审案件质效得到显著提升。
“内审制度就是要为案件质量加上‘双保险’。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内审人员锻炼和交流力度,真正实现办案部门人人都是内审人员。”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都匀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