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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用准纪检监察建议 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这份建议书直指‘病灶’并针对性提出整改建议,我们对全县未发放耕地地力补贴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近日,面对前来回访的瓮安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详细汇报了监察建议书的整改情况。

此前,针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耕地地力补贴发放不及时的问题,瓮安县纪委监委采取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的方式,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履行主体责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就项目公示、面积核实抽查、资金监管等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截至目前,县农业农村局已将2020年以来未发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60余万元发放到位。

今年以来,瓮安县纪委监委把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作为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责和深化落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抓手,聚焦信访举报、日常监督、巡察反馈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深刻剖析被建议单位在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跟踪督办整改、调研督导问效等方式,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建议治理能效。

为确保纪检监察建议书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县纪委监委建立纪检监察建议联合会商机制,由案件承办室组提出整改建议,党风政风监督室、办公室、案件审理室联合会商,聚焦纪检监察建议内容、引用条款、制发程序等方面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建议制发精准规范。今年1至10月中旬,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7份,提出整改建议22条,督促整改问题19个。

同时,为防止出现一发了之、报来即结、不报不问等影响纪检监察建议权威和效力的情况,县纪委监委按照“谁承办、谁建议、谁督办”的原则,对制发的纪检监察建议书建立跟踪督办、限时反馈、挂账销号、定期回访等闭环监督机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问效,让纪检监察建议充分发挥提醒纠偏、源头治理的作用。

“发出建议书只是第一步,整改落地才是关键。”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精准制发建议、强化督促整改、深化源头治理上持续发力。对搞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责问责,构建起“发现问题、提出建议、跟踪问效、成果运用”工作闭环。

(瓮安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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