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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定:强化巡察整改监督 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请你单位按照《工作提示函》相关要求,结合第五轮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履行日常监督及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督促责任,抓好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日常监督工作……”近日,贵定县委巡察办向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等8家单位部门下发《工作提示函》,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切实推动“后半篇文章”取得实效。

今年以来,贵定县坚持把推动巡察问题整改、抓实日常监督、强化成果运用作为巡察“后半篇文章”的主攻方向。先后向被巡察党组织、日常监督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发出21份《工作提示函》,通过制发“一张提示函”的有效方式,加大对被巡察党组织和整改监督部门整改督促落实力度,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今年以来,完成3个单位的整改评估工作,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建章立制75项。

每轮巡察反馈问题后,县委巡察办通过制发提示单的方式,及时提醒被巡察党组织严格对照整改程序,落实“双公开”制度,制定整改方案、组织实施集中整改、细化明确工作时间节点和具体内容。同时,严格审核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由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三家单位梳理审核意见,以书面形式统一反馈被巡察党组织。

以“提示式”监督+“销号式”整改提高巡察质效。通过提示单提醒日常整改监督部门督促指导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整改监督、抓实整改评估、撰写专题报告等,明确具体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及时统筹推动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对移交问题线索和台账问题处置及办理,有效推动整改与重点问题专项治理、政治生态研判、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不断强化整改监督的针对性和震慑力。

此外,联合县纪委监委建立“巡察整改问责”机制,按照时间节点适时对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和巡察整改“回访”等监督工作,对被巡察发现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等问题严肃问责,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彻底整改,以问责倒逼整改责任落实。

今年以来,十四届县委第五轮反馈的106个问题已整改102个,整改率96%,通报整改不力典型单位8个,集中约谈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4人。

(贵定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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