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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顺:织密“三资”监督网 守好农村集体“钱袋子”


“广顺镇安乐村原党总支部书记刘某某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挪用村集体资金7.67万元,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和撤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前不久,长顺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形成强烈震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近年来,长顺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的风险点位和薄弱环节,靶向监督、精准破题,以铁的纪律护航农村“三资”阳光透明、惠民利民。2024年以来,立案查处“三资”领域60件54人。

工作中,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化联合监督机制,统筹“室组地”监督资源,不定期组建联合监督检查组,通过查阅台账、实地查看、入户走访的方式,深入村(社区)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整治村级“三资”管理不规范、资金被侵占挪用等问题,着力筑牢村级“三资”安全防线,为村集体护好“钱袋子”。

同时,着力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强化村级监督力量,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近距离”优势和“前哨”作用,聚焦“三资”管理存在的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数据不准等问题开展日常监督,着力扩大监督辐射覆盖面,确保监督全覆盖、无死角。此外,通过“线上+线下”双结合的方式,及时公开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运用“三资”监督管理平台延伸监督触角,确保每笔账目规范清晰、有据可查,给群众吃下“定心丸”。

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能立行立改的现场督促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个性问题,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实行限期销号整改,共性问题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主管部门进行反馈,督促建立健全《长顺县农村集体“三资”情况公示制度》《长顺县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和报告制度》等一批制度机制,不断规范村级财务处理及报账监管程序,提升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处置水平,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长顺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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