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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风反腐在身边丨罗甸:专项监督 纠治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突出问题 立案18件18人


“我作为卫生院院长,违反工作纪律,个人决定暂不发放村医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资金,侵犯了村医的切身利益……”近日,罗甸县董王卫生院院长黄某某在收到处分决定时懊悔不已。

此前,罗甸县纪委监委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专项监督过程中,通过数据比对发现董王卫生院2019至2021年发放村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资金存在异常的问题线索。随即,按照片区协作机制,由相关协作团队进行核查。经查,2019年至2021年,董王卫生院应发放村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资金7.7万元,黄某某个人决定暂不发放,并将该资金用于卫生院日常开支。最终,黄某某受到严肃处理。

今年以来,罗甸县纪委监委围绕60周岁以上老年人体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方面,制定专项监督方案,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开展“小切口”监督,推动行业领域治理,保障专项资金安全。今年1至9月,监督发现问题线索20件,立案18件1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收缴违纪资金205万元。

充分运用片区联合协作模式,健全“室组地”办案机制,重点围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4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加强与卫健、医保、民政和公安等部门联动,收集相关基础数据进行比对,筛选存疑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形成问题清单。

为提升监督工作效能,县纪委监委按照地域相近、便于协作的原则划分监督片区,整合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等力量建立协作监督团队,采取个别走访、入户核实、随机抽查等方式深挖细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责、风、腐”问题。

针对监督检查和案件办理暴露出的制度短板、监管漏洞进行精准研判、会诊开方,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一案一整改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狠抓问题整改、健全完善监管机制,推动制定完善《罗甸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问题整改三机制》《罗甸县卫生健康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制度机制5个。

(罗甸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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