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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哨丨公款入私“苦果自食”


“我知道这个事情迟早会暴露出来,今天向你们交代清楚,我终于可以松口气了……”,今年8月,龙里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因扶贫捐款未入公账事宜找周某了解相关情况。

此前,龙里县纪委监委在对各单位服务企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企业给县内部分单位的扶贫捐款存在未入公账的问题。

检查组随即到相关企业实地走访,通过查阅资料发现,某企业2017年、2018年分别向县民政局、洗马镇金溪村等多家单位捐款,主要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其中向县民政局等单位的扶贫捐款均进入了单位对公账户,但向洗马镇金溪村的扶贫捐款却进入了一个名为周某的私人银行账户。

检查组继续到其他企业走访,发现凡是向洗马镇金溪村的扶贫捐款,均打入了周某的私人账户。

“这些钱到底进入洗马镇或金溪村账户没有?”检查组带着疑问前往洗马镇,查阅了2017至2020年镇政府及金溪村对公账户银行流水,均未发现扶贫捐款入账以及与周某的资金往来记录。

检查组觉察到此事可能存在“猫腻”,决定从周某入手,“顺藤摸瓜”,进一步开展核实查证。

经查,发现周某系龙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财务人员,而挂帮金溪村的正是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扶贫捐款不入公账却入财务人员私账,这显然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过分析研判,检查组将该问题转线索进行处置,找周某谈话了解相关情况,于是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请你说说你账户中的扶贫捐款是怎么回事?”检查人员开门见山地说道。

“那是我们单位向企业募集用于洗马镇金溪村脱贫攻坚工作的扶贫捐款。”周某不假思索地回答道。

“企业的扶贫捐款为什么会进入你的私人账户呢?”检查人员立即追问道。

“当时我们主要领导说扶贫捐款不入公账,由我保管,我当时提出了反对意见,但领导坚持这是为了简化报账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后面我就同意并提供了我的个人银行账户。”

通过谈话了解、调取证据、查阅资料等方式,事情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2017至2018年期间,时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人焦某为简化报账程序,通过党组会、干部职工会自行安排周某用私人账户管理扶贫捐款,导致23家企业110余万元扶贫捐款资金未入公账。

用私账保管公款的焦某2018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已于2019年被开除党籍,其后辞去公职,最终,未追究其责任,其余相关责任人员均被严肃追责问责。

“我明知违反规定却没有坚持自己的意见。我向组织检讨,也希望其他人吸取我的教训,面对领导不正确的决策和安排,一定要坚持原则,违规违纪的事情坚决不做。”事后,周某忏悔道。

(龙里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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