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 做细做实经常性监督
文章来源:黔南州纪委州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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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约谈让我深刻认识到整改的重要性紧迫性,我将认真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真认账、真整改。”近日,独山县某县直部门负责人因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独山县纪委监委始终将“第一种形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第一道防线”,通过专项检查、日常监督等方式,聚焦重要时间节点、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针对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灵活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处置方式,既严肃指出问题根源,又注重方式方法柔性关怀。2024年以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5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比43.11%,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监督效果。
在监督实践中,县纪委监委注重“治未病”与“防复发”相结合。例如,针对下司镇某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违规使用村级办公经费报销村级食堂食材费用问题,采取批评教育处理的同时,明确整改期限要求全面自查,通过监督指导、不定期抽查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2024年以来,累计完成整改400余人次。
此外,县纪委监委持续完善立体化教育体系,通过专题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职务犯罪庭审旁听等形式,常态化敲响廉洁警钟,深挖案件背后制度漏洞。2024年督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完善制度50余项。
“惩处不是目的,挽救才是根本。”独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在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上持续用力,做实做细预防教育工作,把廉政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帮助党员干部纠偏止错、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让监督执纪更有温度。
(独山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