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党纪法规 > 国家法律法规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决定 文章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分享到: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决定(2005年10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批准于2003年10月31日在第58届联合国大会上通过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同时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受《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六十六条第二款的约束。 上一篇 无 下一篇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