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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责任”书记谈(七)


坚定政治使命  强化责任担当

长顺县委书记高晓昀

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党委“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能否落实关键在班子,核心在“一把手”。作为县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始终带头落实“一岗双责”,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带头抓、具体抓,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表率。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

党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委的职责所系,是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要以“主角”身份主动站位,既要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者”,又要当好“执行者”和“推动者”,要定期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中心组学习会以及书记专题会,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重要讲话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规定,经常性调度本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其他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本级纪委常委会开展反腐败工作和下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2020年,长顺县结合实际细化了两个责任清单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的责任,切实做到目标明晰、责任清楚、工作具体,让大家知道自己要抓什么、怎么抓,确保责任不失、方向不偏,真正抓出效果。通过常研究、常部署、常督促,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切实强化落实“一岗双责”的政治自觉,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是不称职、不抓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作自己的分内之事和政治责任。

二、找准责任重点,主动扛起落实主体责任的政治担当

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把主体责任担当起来,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

一是主动扛起统揽全局之责。党委要切实加强对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选优配强各级党组织书记、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不断优化部门内设机构设置、权责分配和工作流程,推动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打牢全面从严治党的组织基础。要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重点环节,查找剖析制度机制上存在的漏洞和工作短板,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堵塞监管漏洞,切实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根基。

二是主动扛起监督纠偏之责。党委书记及其班子成员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和分管领域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通过查找和发现各级党组织在体系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综合应用提醒约谈、监督建议等方式提出预警,紧盯党内政治生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等开展专项监督,推动解决不严肃、不规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以及部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坚决打通各种“中梗阻”和纠治各种“慵懒散”,促进制度建设和治理效能更好转化融合。

三是主动扛起上下联动之责。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推动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监督责任、“一岗双责”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明确监督检查、述责述廉、经常性点评、定期约谈等具体传导路径。2020年,亲自对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开展廉政履职大约谈35人次,示范带动常委班子及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开展廉政履职大约谈1326人次,完成对7个镇(乡、街道)和60个部门党委(党组)的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十二届县纪委六次全会上5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述责述廉,其他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落实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

三、全力支持保障,始终保持对监督责任的政治引领

只有不断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才能确保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发挥。也只有充分发挥纪委的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做好各项党内监督职责,才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最终保证党委的主体责任的有效履行。因此,各级党委要把主体责任的落实体现到支持纪委更好履行监督责任上,做纪委履行职责的坚强后盾,做到以严的监督推进党委各项工作和责任的落实。

一是持续支持纪委机构改革。要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撑腰壮胆,推动纪委监委进行内部改革,进一步优化机构配置。大力支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减负减压、轻装上阵”,把不该管的事情交出去,聚焦中心任务,回归主责主业。去年以来,长顺县共充实21名纪检监察干部,人均公用经费从原来的0.5万元增补至2万元,为做好监督执纪提供保障。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县纪委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85个精简为11个,减幅达87%。

二是持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党委在惩治腐败问题上要态度坚决,要始终坚持旗帜鲜明,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毫不手软,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形成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2020年,长顺县运用“四种形态”处置党员干部299人次,立案144件145人;点名道姓通报脱贫攻坚领域19人次,提醒约谈2人次、党政纪处分5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责令书面检查8人、警示约谈2人、立案查处3件3人。

三是持续整治“四风”问题。要坚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强化整风肃纪狠刹“四风”。2020年,长顺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0件11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件11件14人。并严格落实“基层减负年”工作要求,督促落实精文减会问题整改12个,县级发文、会议数量、督查检查考核同比分别下降25.4%、20%、30%,取消村社形式主义挂牌74块,推动基层减负松绑。

四是持续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制定《长顺县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建立纪检监察、组织与巡察机构联动整改监督机制,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督促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本届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开展巡察十一轮次,提前实现本届任期内对148个党组织的高质量巡察全覆盖,共计发现问题1868个,反馈问题1704个,完成整改1660个,整改率97.42%,移交问题线索137件,立案44件,党纪政务处分35人,清退违规违纪资金314.87万元,建立完善制度223项,推动各项事业规范健康发展。

五是严格责任制考核追究。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建立完善“一案双查”制度,着力解决好追究难、难追究,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2020年,长顺县7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受到责任追究,先后对拟表彰的2个单位和6名个人实施了“一票否决”。

四、坚持以上率下,坚持做到清正廉洁的政治表率

各级党委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在行动上更快、标准上更严、要求上更高,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直以来,我坚持带头遵从制度、执行制度,严格执行《准则》《条例》,按照《县委议事决策规则》,按照制度办事决策,对重要人事任免、干部纪律处分等“三重一大”事项,带头执行末位发言制,做到科学民主决策;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相关规定,自觉规范自身言行,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带头廉洁治家,从严管好配偶、子女等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自觉维护党和国家公职人员形象。始终自觉加强党纪法规学习,带头遵守党纪国法,时刻保持警醒,自觉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聚焦工作重心  履职担当尽责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长顺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韦松

在十九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顺应历史发展大势,鲜明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确保“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既是新发展阶段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也是新形势下履行好监督首责的遵循。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广泛的联系纽带,是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一线监督者,必须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党中央政令一贯到底、直达一线。

聚焦“两个维护”强化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肩负着“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监督工作必须始终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来展开,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监督检查,着力发现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切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言行,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上下一心、步调一致推动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开启之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及阶段性特征,聚焦“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作出的系统谋划和战略部署,对标中央纪委、省、州纪委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精准把握监督切入点,自觉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于监督过程,强化工作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创新,使监督主动融入“十四五”建设之中,确保方向不偏、方法务实管用,推动“十四五”时期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保障全县各级党组织在新征程中步调一致前进。

聚焦“系统理念”正风肃纪反腐。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正风肃纪反腐。面对新要求,必须认真把握“惩、治、防”的辩证统一关系,立足县情特征,把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系统思维运用于正风肃纪反腐全过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实现反腐败斗争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持续加大对管钱管物、管项目、管审批、管资源等重点领域和关键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持续保持“不敢腐”的高压态势。要深化落实《黔南州党内同级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及配套制度,着力破解“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难题。树牢贯通思维、联系思维,纵深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贯通融合,做深日常监督,抓实近距离、常态化监督,聚焦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议事决策、审批监管、财务管理等内控机制漏洞,补齐制度短板,织密织牢“不能腐”的笼子。要持续强化警示警醒,紧盯“三个关键”,深化拓展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部分身处重要领域、重要审批岗位的中层干部接受全县警示教育大会警示范畴,发挥教育警醒功能。深化运用“一案一整改”,抓实抓细以案促改工作,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持续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同时,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担当负责地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真容错敢纠错,扎实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障“十四五”规划实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聚焦“殷殷嘱托”加强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工作涉及人的评价和处理,关系党员干部政治生命、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成败,干好纪检监察工作不仅要政治过硬还要本领高强,不仅要高素质专业化还要敢担当善作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总书记在历次中纪委全会的讲话中,都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作出了明确要求,寄以了特殊期望。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总书记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作为自身能力建设的磨刀之举、练兵之策,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立足新发展阶段,要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殷殷嘱托,持续把加强政治理想武装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作为自身履好职的重要前提和保障。要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系列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并对标中纪委全会、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强化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训练,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旗帜鲜明地讲政治。要纵深推进检监察机关“能力建设”三年规划贯彻落实,深化全员培训、跟岗轮训、上派跟班学习,与时俱进强化知识储备,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提升贯彻新发展理念能力和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动精准量纪执法、科学追责问责。要坚持严管严治,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切实防治“灯下黑”。

新目标开启新征程,新发展呼唤新作为。新征程上任务更加艰巨繁重,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只有紧扣党章宪法赋予的职责,聚焦工作重心、忠诚履职尽责,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持续正风肃纪反腐,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方能不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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