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文章来源:黔南州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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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后,独山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学习,掀起了学思践悟的热潮。
会上,独山县纪委监委负责同志领学《条例》全文,并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深入讨论,结合实际学并对照起来学,确保第一时间学懂、弄通、悟透,真正做到内化于心,融会贯通并遵照执行。
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条例》,为党的问责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发挥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作用。
“新修订的《条例》共有27条,与旧条例相比,新增了14条,修改了12条。通过对新条例原文的学习,结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新旧条例对照表,让我第一时间对新修订《问责条例》有了全面了解。下一步,我将结合实际工作,深入学习领会新条例内容,加强与同事的交流讨论,努力提升自身实践能力,履行好纪检监察审理人员的职责。”独山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一名干部在学习新条例后说道。
通过学习,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责任扛在肩上,立足本职,善于监督,敢于问责,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
(独山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