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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及职能简介
(一)办公室(调研法规室、信息技术保障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机关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房管基建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涉案款物保管;承担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承担提出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立法立规建议;协助起草重要文件文稿;参与起草制定县级相关规范性文件;参与相关规范性文件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承担纪检监察法规制度规范性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负责与县纪委委员的联系等。拟订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和办案装备建设、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设综合信息查询平台、情报信息库、信息化指挥平台,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服务;负责机关办案装备的使用管理;负责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承担机关信息化项目的组织实施;承担机关计算机设备、密码设备的管理工作等。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县委和县纪委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千部室(机关党建办公室):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承担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派出)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县管企事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工作;承担机关党建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委机关各党(总)支部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定期为党员干部订购学习书籍。负责委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督促指导委机关各党(总)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指导抓好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党内关怀帮扶工作,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协助配合委机关工青妇组织开展工作。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县委和县纪委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宣传教育室:承担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拟定并抓好年度宣传要点的贯彻落实,负责落实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职责使命,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做好网络宣传引导工作。负责县纪委县监委机关重要工作的宣传报道事务,做好委主要领导调研、会议等活动新闻稿件的初拟或初审工作。负责廉洁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员、公职人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性和廉洁自律教育,负责县纪委县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协调服务工作。组织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配合开展新任县管干部廉政教育谈话;负责指导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工作,归口管理机关承担宣传教育职责的单位,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县委和县纪委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党风政风监督室(责任事故调查办公室):承担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扶贫与民生监督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等。承担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犯罪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等。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县委和县纪委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信访室(案件申诉复查复议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和乡(镇、街道)纪(工委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按程序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县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县委和县纪委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案件监督管理室:承担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信访室、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将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承办部门;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承担综合协调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相关工作。负责统筹廉政档案建设工作。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县管干部任职前回复意见等工作。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县委和县纪委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第一纪检监察室: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派出)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对案件监督管理室移交的问题线索,按程序进行处置,发现新的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可以办理派出监察室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县委和县纪委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第二纪检监察室: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派出)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对案件监督管理室移交的问题线索,按程序进行处置,发现新的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可以办理派出监察室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县委和县纪委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第三纪检监察室: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派出)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对案件监督管理室移交的问题线索,按程序进行处置,发现新的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可以办理派出监察室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县委和县纪委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机关各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的干部、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派出监察办公室主任)副书记(派出监察办公室副主任)、监察员,县管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县委和县纪委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案件审理室:承担审理县纪委县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等。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县委和县纪委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