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的通报
文章来源:黔南州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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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督促提醒全州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守纪律,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健康向上的良好节日氛围,现将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贵州好花红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晓红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16年、2017年春节前,时任黔南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李晓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先后两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53度飞天茅台酒4瓶、大重九香烟1条、软中华香烟2条。李晓红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1年11月30日,李晓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荔波县委政法委一级主任科员罗普照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至2020年期间,时任荔波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禁毒办主任罗普照多次接受承接县禁毒办禁毒广告宣传和资料印刷业务的6家公司向其赠送的礼金和香烟、土特产等礼品,价值共计1.898万元。罗普照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1年10月22日,罗普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都匀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原负责人罗迎春违规公务接待、公款旅游等问题。2015年9月至2018年5月期间,时任都匀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负责人罗迎春先后3次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茅台酒13件用于接待客户,共计10.1634万元。2015年11月、2017年1月,罗迎春组织单位人员公款旅游,共计花费6.8041万元(含税价)。2016年至2018年期间,罗迎春安排他人以购买劳保用品名义公款购买购物卡赠送客户,共计花费5.04万元。罗迎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9月24日,罗迎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违法财物予以收缴。
四、福泉市商贸公司原经理冷德岗、胡丽萍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至2020年期间,福泉市商贸公司前后两任经理冷德岗、胡丽萍分别以劳保费、烤火费、全勤奖、防暑费等名目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共计82.6104万元。冷德岗本人累计违规领取5.9150万元,胡丽萍本人累计违规领取5.8786万元。冷德岗、胡丽萍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6月9日,冷德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胡丽萍受到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处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五、荔波县黎明关水族乡中心卫生院院长莫星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加油卡问题。2020年10月、2021年1月,荔波县黎明关水族乡中心卫生院院长莫星仁先后两次使用单位油卡为个人私车加油,金额共计696元。莫星仁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7月6日,莫星仁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六、三都县民宗局工作员陈玉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2016年3月至2018年8月期间,时任三都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社会经济建设科负责人陈玉美在未审核县民宗局与养殖场签订的协议,以及养殖场与帮扶对象是否签订协议的情况下,即向养殖场拨付40万元项目资金,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对养殖户签订和履行协议内容进行督促和监管,导致26户帮扶对象未真实获得帮扶、24户帮扶对象未及时领到分红款。2020年12月15日,陈玉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七、瓮安县财政局综合科工作人员周明兴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2月2日晚,周明兴在瓮安县江界河镇铜锣村驻村工作期间,酒后驾驶驻村同事私车返回县城。21时35分行至瓮安县城七星安置房附近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周明兴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53mg/100ml,属饮酒驾驶。2021年6月26日,周明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七起问题,有的屡禁不止违规收受“节礼”,有的违规公款吃喝、收受礼品礼金,有的巧立名目滥发津补贴,有的工作作风不实、不作为、乱作为,有的违法酒后驾车。这些问题,反映出一些党组织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方面还有一定差距,对党员干部缺乏管理和约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反映出有的党员干部在高压态势下仍然不知止、不收敛,特别是有的“一把手”不仅不示范带头,反而顶风违纪,影响恶劣。对这些问题的严肃查处,进一步彰显了全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作表率、树标杆。全州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纪律挺在前面,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自觉抵御各种风险和诱惑,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具体表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高发的典型问题,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持续释放纠治“四风”严到底、不能让,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