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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国宁在十一届纪委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黔南州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13日)

郑国宁

我代表中共黔南州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赵乐际同志的工作报告,以及孙志刚书记在十二届省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夏红民同志的工作报告,总结2017年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州委高度重视,州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州纪委工作汇报,审议了全会工作报告。刚才,德智书记在讲话中,对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联系实际,深刻领会、学思践悟,切实把中央、省委、州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是党和国家事业迈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的重要一年,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圆满成功,十一届州委五次全会胜利闭幕,全州上下勠力同心,奋力推动黔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在州委的示范带动和坚强领导下,全州各级党组织全力管党治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大局,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省纪委对我州政治生态作出持续好转,逐年向上向善”的肯定。

(一)管党治党压紧压实。强化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州委全会等精神的督导检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好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等推荐人选的政治关、廉洁关和形象关,对1941人(次)拟提拔推荐表彰对象进行审核,对117名新任州管干部进行“任前考廉”和集体谈话,查处27起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案件,集中研判12县(市)党内政治生态建设情况。制发《黔南州尽职免责失职追责规定(试行)》,设置党委主体责任办公室,升级改造“互联网+两个责任”监督平台,重点对存在“七个有之”、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以及中央环保督察、财政扶贫项目、脱贫攻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大责任事故等问责253人,纪律处分42人。出台州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和实施办法州县累计组建151个巡察组,222家单位进行巡察,发现问题2885个,立案180件,党政纪处分84人。

(二)“四风”整治巩固深化。把纠正“四风”往深处抓、往实处做,用好12388举报网站、州纪委网站等“监督哨”,紧盯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滥发津补贴、向基层转嫁差旅食宿费、违规兼职取酬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有效遏制舌尖上的浪费,刹住车轮上的腐败滥发津补贴中的歪风”。严格把握十八大、中央八项规定出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2017年3月27日省纪委专项检查反馈会等重要时间节点,紧盯“节”“假”日开展监督检查。全年发现问题178个,党政纪处分207人,问责282人,曝光77批次。

(三)反腐惩恶形成震慑。定期听取信访举报形势分析和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汇报,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常态化约谈,全州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8510人次,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为22610人次、1588人次、245人次、67人次,分别占总数的93.34 %、5.57 %、0.86%、0.24%,主动交代问题659人次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资源开发、征地拆迁等重点环节的违纪违法问题。全年收到信访举报3268件,同比下降12.1%;立案1942件,同比上升30.7%;结案1890件,同比上升24.9 %;处分1881人,同比上升22.9%,其中县处级16人移送司法机关29人严肃查处了州政协原副秘书长李荣军、州卫计委原常务副主任陈仁堂、州城乡规划局原副局长史震海等一批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了州委原副秘书长、州督查督办局原局长马应忠,龙里县政协原副主席陈金富等一批干预工程项目、高利转贷或变相转贷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四)护航脱贫持续发力。深入开展“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访农户、赶乡场、强监督”专项行动,对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和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极贫乡镇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和扶贫项目资金、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财政奖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新型经济实体运行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监察,并对2015至2016年开展的专项监察进行“回头看”,同时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和深度贫困县、极贫乡镇脱贫攻坚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定期梳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线索,实行信访举报件多轮次、滚动式重点督办、现场交办和带案走访全州民生监督立案1525件,处分1511人,问责316人,移送司法机关18人,通报6批次

(五)纪检监察改革行疾步稳。在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下,切实履行改革专责,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细业务机制衔接,做实县(市)督促指导。目前,州县两级涉改人员全部转隶、问题线索全部移交,州县两级监察委员会班子已组建完毕,并正式挂牌。深化派驻和巡察机构改革,实现州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建立了州县两级党委巡察机构。在县(市)探索建立干部身份信息查询系统、公务消费信息化平台、领导干部近亲属经商办企业和承揽工程项目申报制度。

(六)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经常性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猴场会议会址、苟坝会议会址、荔波邓恩铭故居等地开展党性体检,到都匀烈士陵园重温入党誓词,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组织干部到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地学习培训全年业务培训1760余人次。建立干部接访、外出报告、走访谈心谈话等制度,深入开展“家庭助廉”活动,举办首届“清风杯”篮球赛。发挥内部监督机构的职能作用,以刀刃向内的态度加强自身监督,全年约谈纪检监察干部37人,纪律处分6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全州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主要表现为四个依然存在”:一是管党治党意识不强,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依然存在,主要呈现为县乡党组织弱于州级,部门党委(党组)弱于地方党委,国有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弱于党政机关;二是纪律规矩意识不强,信念迷失、党性缺失,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不作为、乱作为,不收敛、不收手,不忠诚、不老实等问题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依然存在;三是监督管理意识不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依然多发易发,“四风”变异滋生、反弹回潮,违纪案件呈逐年增长的态势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依然存在;四是队伍建设意识不强,素质不高、能力不足、结构不优,不严不实的问题在一些基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委机关依然存在。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政治责任

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党的十九大修订的党章,充实了坚持从严管党治党的基本要求,完善了党的纪律建设的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贵州省代表团讨论时,强调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问题上,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不能有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的新业绩。

(一)树牢“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最重要的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在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认识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州委《关于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决不允许各行其是、各自为政,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州纪委每年向州委常委会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省纪委、州委和州委主要领导报告,县(市)纪委也要参照执行,确保步调一致。

(二)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工作措施。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出坚定的信仰、纯粹的忠诚和牢靠的担当,把学习成果体现在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实绩上。

(三)牢记“三个不能有”,始终保持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政治担当使命担当责任担当。习近平总书记郑重告诫全党,要清醒认识党面临的执政环境是复杂的,清醒认识党面临的“四大考验”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四种危险”的尖锐性和严峻性。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指导方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思想建党、纪律强党、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在党的建设新布局中找准定位和职责,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奋力推动全州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2018重点工作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坚决落实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省纪委二次全会、十一届州委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新时代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发扬“大射电”精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不断巩固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奋力书写新时代黔南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一)以最坚定的意志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紧紧围绕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执行新形势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梳理排查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围绕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人员配置不全,以行政办公会、董事会或党政联席会等代替党委(党组)会研究干部人事、党风廉政建设等应由党委(党组)会研究的事项,被约谈或给予纪律处分的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相关问题不进行深刻说明和检查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党规以及省委、州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引导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防范和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攫取政治权力、改变党的性质,坚决防止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危害党的团结、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确保政令畅通。

严格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动态把握地方、部门和单位政治生态状况,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紧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选人用人风气、正风反腐情况、人民群众对党风政风的满意度认可度等内容,查找突出问题,督促下级党委(党组)有针对性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重点,及时更新干部廉政档案资料库,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二)以最坚强的决心推进“四风”整治,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和持久战

深挖细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把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州委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实施细则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深化领导干部在企业社团事业机构违规兼职取酬、违规公款购买消费白酒、变相收受“红包”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的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赌博、提供赌博条件等问题。延伸整治链条,紧盯向二级机构、下属单位、国有企业转嫁、摊派各种费用,占用下属单位、国有企业车辆,借下属单位之名搞公款吃喝等问题,消除作风问题滋生的土壤。

专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的重要批示精神,重点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表现形式,开展大巡查、大优化、大提升、大警示等针对性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抓住典型、坚决问责、形成威慑。重点纠正一些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回避问题、庸懒无为,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拖等问题,增强群众观念,锤炼干部作风

始终坚持追根溯源、破立并举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坚持越往后越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严处,对问题严重的单位和部门,一律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凡是党政纪处分、违纪行为发生在2016年之后的,原则上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标本兼治破立并举,特别要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和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决不让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横行,决不让特权行为蔓延滋长。

(三)以最坚决的态度反腐惩恶,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和强大震慑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针对政治腐败与经济腐败交织、区域性腐败与行业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与用权腐败交织、“围猎”与甘于被“围猎”交织等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严查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构建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严查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严查国有企业、州管高校等思想政治建设不实、意识形态抓得不紧、管党治党不严、职工监管不力、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融资腐败、违规骗贷、高利转贷”等突出问题。

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深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常、抓长“第一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管,发挥谈话函询、采信告知、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对欺骗组织甚至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用好、用足“第二、第三种形态”,依纪依规作出恰当处理;敢用、善用“第四种形态”,加大对违纪问题的查处,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建立健全对各级党政“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承揽工程项目和经商办企业行为。推进“数据铁笼”建设,督促职能部门结合职责和廉政风险点,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强日常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监督权,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侮辱诽谤陷害他人的,一律严肃处理。

营造“不想腐”的氛围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用纪律管住“绝大多数”。经常性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尊崇党章,更加牢固地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单位本部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通报;凡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充分运用红色文化、民族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以文化人、成风化俗。大力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发扬“大射电”创新精神,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以最精准的监督护航脱贫攻坚,严厉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狠抓专项整治。根据中央纪委《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结合黔南实际,围绕“三问”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一问廉,把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以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作为监督检查重点,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问题。二问责,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相关职能部门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问责。三问效,对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扶持对象、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以及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虚假摘帽”的严肃处理

狠抓专项行动。深化拓展“护民生、促脱贫”专项行动,深入基层一线访民情、查实情、找问题,常态开展带案带信下访。把民生监督同专项巡察紧密结合起来,实施好民生领域、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实现对深度贫困村所在乡镇巡察全覆盖。紧盯巡察、信访、走访等渠道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加强同公安、政法机关的密切协作,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对“村霸”、“寨霸”、宗族恶势力后面的“保护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狠抓综合治理。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 针对民生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抓好问题整改,做好建章立制。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出现系统性腐败问题的,既追究党委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又追究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加强同扶贫、发改、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协作,深化推进扶贫攻坚联席会议制度,整合组建从涉农政策、项目、资金、产业到对口单位及个人的黔南州“互联网+”智能监督平台,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分析比对的优势,及时掌握扶贫资金、项目的安排、实施、推进情况,实现动态精准监督。

(五)以最坚定的步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着力构筑全覆盖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着力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的改革目标,凸显改革政治效果。合理设置内设机构,科学调配人员,促进思想、理念、感情、人员、工作全面融合。紧扣主责主业,迅速开展政治和业务培训,实践探索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严格审批程序、规范调查流程,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加强对审查调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全面提高履职能力。严格执行宪法和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加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形成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严密监督。

健全巡察工作机制。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检查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和党章执行情况,检查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四风”问题等情况。实行州县联动巡察,统筹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探索开展机动式巡察、交叉巡察、提级巡察,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对涉及脱贫攻坚 “四场硬仗”“七大战役”的20个县部门单位开展巡察,州级年内至少开展3轮巡察,每轮巡察至少10个单位,为实现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奠定坚实基础。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强化整改问责,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深化巡察机构改革,设置常规巡察组,配备专门巡察力量,增强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效果。

完善派驻机构改革。深化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工作,通过综合派驻和单独派驻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州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整合人员力量,规范管理体制,健全工作考核机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对派出机关负责,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的监督,掌握被监督单位管党治党情况、政治生态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认真负责调查处置,对需要问责的提出建议。加强对被监督单位下属二级机构的监督,强化对州直部门下属企事业单位的监督,延伸监督“触角”,防止出现“真空”地带。

(六)以最有力的担当推进管党治党,着力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强化督促检查。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通过调研了解、约谈党组织书记等方式,加强对所辖地区和部门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宽松软、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堡垒作用不强等问题,推动工作延伸到基层、责任落实在基层。督促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把自己摆进去,严格对标中央、省委部署,对表州委要求,带头担当主体责任,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常抓长管。

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加强州纪委监委对县(市)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的领导,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的领导,督促县(市)纪委监委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担负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作用,既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挺直腰杆、瞪大眼睛,勇于监督、秉公执纪,又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开展日常监督、处置问题线索等工作的领导。

强化追责问责。树立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鲜明导向,把握好追责与免责的界限,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和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要坚决问责、曝光典型问题;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要严肃追责,推动形成担当尽责、实干奉献的浓厚氛围。

四、严管厚爱,着力锻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着力将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打造成讲政治、守纪律、敢担当、拒腐蚀的工作机关,努力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一)牢记特殊使命,着力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担负着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决定了必须把对党忠诚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的绝对忠诚。研究出台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体现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抓队伍建设“初始即严、一严到底”的鲜明要求,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立足主责主业,全面提高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新的战略部署,对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迫切需要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增强能力不足的危机感,聚焦中心任务,立足主责主业,不断夯实专业底子,补齐能力短板,切实提高监督执纪能力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能力,积极适应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对纪委职能职责、工作内容的重大拓展和深化,积极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监察范围、职责、权限、程序等的重大改革和创新。增强运用改革创新办法破解难题的本领,积极构建具有黔南特色的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体系,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争做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的忠诚卫士。

(三)坚持刀刃向内,切实提高自我革命和自我净化能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理解“严管就是厚爱”的内在逻辑,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职责和作用,使支部成为党员正心修身、锤炼党性的党内政治生活熔炉。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的实施办法,健全内控机制,加强请示报告,在扎紧制度笼子中拧紧监督螺丝。对县(市)纪委监委及州纪委监委派出机构开展内部巡察,不怕揭短亮丑,敢于刀刃向内,凡是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一律依纪依法处置到位,凡是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努力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最是一年春好处,扬帆奋进正当时!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无私无畏、敢于担当,不断开创我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决胜脱贫攻坚、决战全面小康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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