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黔南州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
文章来源:中共黔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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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22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黔南州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2月22日在都匀召开。出席会议的州四家班子领导33人、州纪委委员28人,列席235人。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十一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州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总结2013年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4年工作。全会审议通过了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魏明禄同志代表州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厘清职责 强化监督为推动黔南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的工作报告。
州委书记龙长春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罗毅、高金林、吴胜华、向忠雄、罗桂荣、王健伍、刘建民、蒋映生、黄伟、林平、吴丹、李茂国、刘良等州四家班子领导出席会议,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龙长春同志指出,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不懈推进党的作风建设,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不断好转。要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巩固和维护党委对各项事业的核心领导。要紧密结合黔南实际,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重点工作,为实现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提供坚强保证。
全会认为,2013年,在州委和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州各级纪委紧扣主基调、主战略,着力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为推动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提供了有力保障。
全会强调,2014年,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州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强化正风肃纪和严厉惩治腐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我州提速转型、跨越赶超,实现富民强州、同步小康的奋斗目标提供纪律保障。
全会要求,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做到令行禁止、上下畅通,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查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行为,努力营造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深化“效能革命”,加强监督检查,以纪促政、服务发展。认清当前形势,不断深化改革,强化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两个责任”,落实“两个为主”,深化派驻机构统管工作。进一步整合力量,加大办案力度,认真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坚持“一案双查”。统筹抓好干部作风的日常监督和集中检查,严查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着力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具体责任行为“签字背书”制度。认真抓好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廉政教育和廉政谈话制度。
全会提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厘清职责、突出主业。上级纪委要加强对下级纪委的约谈督促,下级纪委要主动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积极探索建立州、县两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述职述廉制度。各级派驻机构要对派出机关负责,加强对驻在部门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要认真落实“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要求,严格遵守“三严守九严禁”规定,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做到零容忍、不姑息、不手软,严肃处理。
全会号召,要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以良好的作风、扎实的工作、有效的措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保障和推动全州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