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运用“第一种形态” 筑牢“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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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谈话意义重大,作为新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很多方面经验不足,通过这次谈话,更加明确了监督与被监督的双重责任,感觉担子更重,责任更大。”近日,惠水县纪委监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对新任单位负责人开展任前廉政谈话。
今年以来,惠水县纪委县监委持续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管住绝大多数,拧紧了日常监督的“发条”,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在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第一道防线上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
在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方面,敢于“红脸”碰硬。立足职能职责做好正风肃纪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实践“第一种形态”的“牛鼻子”来抓,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筑牢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防线。
压紧压实监督责任方面,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强化“出汗”效果。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紧盯行使公权力的人和事,认真听取群众、党员、干部反映强烈的问题,登记台账,研判分析,调查核实,做到有苗头就提醒、有倾向就纠正、有问题就整改,让党员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真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并加强巡察监督力度,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方针,形成“严”的主基调。
“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和政策策略,其中,“第一种形态”是基础,也是关键。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共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8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67人次,占总人次的36.8%。
同时,为进一步在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上提质增效,坚持多措并举,在措施方法上,充分运用好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等组织措施,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咬耳扯袖”,切实把问题发现在苗头、控制在源头,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小过错”演变成“大问题”。在线索处置上,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建立线索台账,严格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种处置方式进行分类,实时准确地反映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
目前,已对32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警示谈话,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有效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充分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有效保护党员干部的干事创业积极性。
“下一步,我们将提高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能力和水平,使党员干部既体会到纪法的约束和刚性、又体会到组织的关心厚爱,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惠水县纪委监委)